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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保险机构,存款类金融机构作为投保成员定期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费,当投保成员机构面临经营危机或濒临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者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人予以赔付的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系公众的信心、减弱冒险动机、保全存款者的存款、维护金融安全。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往往是由央行和各级政府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由央行或各级政府“买单”的缺陷和弊端日益凸现,“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不仅给各级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而且导致了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严重扭曲。近年来,我国虽然没有发生金融风险大规模集中爆发的情况,但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存款挤兑事件仍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早已成为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研究,有关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讨论已经持续十余年的时间,近年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理论付诸实践的时机日渐成熟。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但是如何设计具有中国特色、运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一种全新的金融制度,它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在有的国家获得了成功,在另外一些国家运行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这件舶来品是否适合我国的国情?或者说这项制度设计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它解决了哪些关键问题?这是这项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
笔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如果要获得预期的效果,它需要解决两大难题:1、博弈的难题。2、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鉴于博弈论在解决现代社会普遍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管博弈的问题上有着系统的分析和解释,为此,本文引入博弈论的相关内容,为我国存款制度设计提供相应的分析视角。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明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已有研究成果、研究方法思路和篇章结构,为后面展开分析做准备;第二章主要介绍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存款保险制度产生、挫败、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借鉴;第三章引入博弈论分析了具有代表意义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产生、挫败、改革和发展的过程,重点解释在各个不同阶段信息不对称和监管博弈对联邦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影响,本章是本文的核心;第四章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初步构想,对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一些想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