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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物权化在法律的形式上得以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得到法理上的支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有效流转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持农村社会和谐、促进农业经济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因土地流转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仍大量存在并且不断增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农户家庭为承包土地的基本单位,赋予农户较大的耕种自主权,在一段时间以来极大的刺激了农民耕作土地的热情。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农民为个体的单打独斗的农业生产方式已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部分地区出现了由于农业土地产出不足导致的农民进城务工而大量抛荒土地的现象。为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国家近年来大力提倡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的加剧,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增多。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担负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局面稳定的责任。囿于中国国情,司法机关如何在国家现行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追求案件的公平公正,一直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难点。所以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村的经济活力,从法律的视角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明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概念和法理基础是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本文研究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指的是在农村土地仍为集体所有,农户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发生的针对所拥有的经营权的流转,包括转包、入股、出租、转让、互换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的有效流转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设现代农业体系;优化劳动力流动,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化发展。通过分析比较我国建国后的农地产权制度变化,可以为如何解决当前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借鉴。安徽省来安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适宜作为研究土地流转问题的样本。文章以当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为对象进行调查研究,结合2007年至今来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归纳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产生的原因、类型和特征。土地流转在当地主要引发五种类型的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结合典型案例,本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经常出现的农田抛荒行为、民主议定原则、出嫁女士地流转权益保护等法律实务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和公正效率的司法环境为保障。通过前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为基础,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笔者从完备相关法律体系,明确承包权人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土地流转方式;构建有效的农村社保体系,建立完备的流转市场机制,培育强大的农民互助合作团体和做好法律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