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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要精准扶贫”的要求。中共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为确保这一目标如期实现,中央政府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本文以精准扶贫考核机制为研究对象,以河南省的扶贫考核过程作为具体的案例分析支撑,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对精准扶贫考核制度、考核主体、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运用的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认为目前精准扶贫考核的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并有了一定的运转经验。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和具体案例的分析,本文指出了精准扶贫考核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考核主体的单一性和主观性缺陷,二是考核指标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三是考核方式的形式主义和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考核结果运用的不充分。最后,在对前文谈到的精准扶贫考核机制现状和存在问题剖析整理的基础上,为更好发挥精准扶贫考核机制的“质检仪”“指挥棒”“推进器”功能,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应有成效,提出了完善精准扶贫考核机制的若干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推进考核主体多元化;二是从提高发展性指标权重、定性与定量结合、动态调整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扩大参与、加强过程考核,进一步创新考核方式和程序;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让绩效信息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