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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全球化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全球化。潜在的损失由多种风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致,从而引起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显著变化,由单纯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信贷资产管理与非信贷资产管理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对银行风险的识别、计量、控制等风险管理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供了银行业的新标准。我国在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初步建立了风险管理的框架,并开始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在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改善资产质量、推进风险监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组织结构上,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风险管理制度基础上,外资银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国内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尚未完善。同时,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也仍有一定差距。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其产权制度、内部运行机制、机构组织体系及管理制度都带有深刻的传统体制的烙印,且资本市场的发展尚不成熟,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问题和难点在于:符合现代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以事后管理为主,缺乏事前防范和事中监控,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以风险和效益为目标,缺乏全行风险管理系统和先进的风险管理办法;资本充足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尚待完善等。借鉴国际先进银行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应明晰产权结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机制;健全风险管理架构、构建以RAROC为核心的经济资本管理和其他配套制度;构建硬约束与软约束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建立金融生态体系,为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全球化、国内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形势下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