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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结构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传统“单位制”社会整合模式趋于瓦解。与此同时,城市基层社会也发生剧变,城市社区结构处于快速分化过程中,这致使起着拾遗补缺作用的“街居制”处于尴尬困境。国家通过单位与街居进行自上而下行政性整合模式的功能逐步弱化,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整合模式来整合原子化的个人和碎片化的社会。指向自下而上的自治性整合的“社区制”社会整合模式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建构的。本文以居委会组织变革为切入点,考察组织变革后,其运作逻辑如何?社区居委会这一主要行动主体及社区其他行动者如何互动,通过自下而上的整合,维持社会秩序的再生产?通过对居委会组织变革的考察,发现虽然增加了新的组织要素,社区出现了新景象,但是社区组织变革最终陷入“内卷化”;通过分析组织的运作逻辑,发现居委会组织变革后存在双重运作逻辑,其双重运作也说明了居委会作为“双重代理人”的困境;通过分析社区中介组织的运作逻辑与运转方式,发现社区中介组织处于社区两委的影响下,遵循在行政框架下的社会化运作逻辑,他们之间基于资源交换形成了某种合作关系,在实现社区自下而上的自治性整合上共同努力。基于以上发现,本文认为“社区制”社会整合模式的构建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而过程,政府应该有限介入社区的实践过程,给社区更多的发展空间与权力,这样才有利于社区的自治;社区不同的行动主体在社区场域中的互动促使社区秩序处于重构过程之中,他们之间基于资源交换的合作关系更有利于社区的自下而上的自治性社会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