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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一个国家民族智慧的结晶、历史文化的彰显,是我们当代人共有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属性决定了以公法为主的法律保护路径。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暴露的问题也同样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确认制度不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不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缺乏、原生镜人法律地位缺失等问题都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全面保护构成了严峻的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与世界其它国家开展交流、加强互信的重要文化语言,也是我国悠久历史文明的重要见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提升我国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针对这些现实性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效的行政法保护是我们必须要完成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