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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保单贴现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化发展的市场现象。保单贴现交易出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美国,当时由于美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都在积极的采取各种手段筹资来帮助处于绝境的艾滋病患者,而为了报答他们的无私的人道主义救助,许多接受过非营利组织帮助的艾滋病患者将非营利组织作为其持有的寿险保单指定受益人。而随着这种情况的不断增多,一些保险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看到了其中蕴含的商机,逐渐演变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对在艾滋病或其他重危疾病患者手中所持有的人寿保单进行贴现交易的公司。保单贴现交易是由保单贴现人、供给者以及投资者三类主体参与,对人寿保单受益权的转让及受让来实现的人寿保单的二次及多次交易的一种金融资产交易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人寿保险业务也逐年增加,同时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也已经基本形成了对保单贴现的一种需要。在经过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华尔街金融市场尚未重新繁荣,而投资者的目光已经将视线转移到了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的我国,华尔街的诸多投资者逐步引导向我国国民陌生的保单贴现领域。本文在我国保单贴现构建潜在的环境背景下,对保单贴现发展、现状以及对市场的影响入手进行研究,逐步分析我国保单贴现制度构建的可行性,以及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在现实的社会环境需要的基础上,讨论我国构建保单贴现制度的法制准备,并提供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保单贴现制度概述,主要从保单贴现的概念、特点、主要参与方与交易流程四个角度对保单贴现制度进行整体概述;第三部分,我国构建保单贴现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对保单贴现制度的理论基础中的保险利益理论、保险金收益权自由转让理论两个角度对理论基础进行探讨;第四部分,我国构建保单贴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主要对我国构建保单贴现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我国构建单贴现法律制度的准备工作,并借鉴美国《保单贴现示范法》中对于保单贴现的示范效应进行分析和讨论,主要从《保险法》下相关制度的协调、税收制度的调试、保单贴现的监督管理的构建三方面进行讨论;第六部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