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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求义是北宋经学诠释学中实现儒家经典意义变古与创新的一种重要方法论。在这一释经的方法论中,就儒家经典文本意义的提取呈现出显在的本体论诠释学思想。本文正是据守这种释经方法论中的本体论诠释学思想,以比较诗学与比较古典学为研究视域,对宋代四位学者的经学诠释学思想进行了体系化的研究。“绪论”部分阐明了本文以“经学诠释学作为中国诠释学主脉”的研究立场,并对与本文选题具体相关的学术研究进行综述。主体部分分为四章,分别围绕北宋经学变古时期开风气之先的欧阳修(1007-1072)的《毛诗本义》、苏轼(1037-1101)“推明上古绝学,多先儒所未达”的《东坡书传》、作为熙宁变法之渊源的王安石(1021-1086)的《周礼义》以及阐发《周易》之儒理最为正宗的程颐(1033-1107)的《周易程氏传》,以西方诠释学理论、相关诗学理论及东西方经典注疏传统为比较研究的参照,深入抉发一些具有核心性的诠释学命题及其潜在蕴含的丰富诠释学思想。结语部分结合个案分析,综述以“理”求义的经典意义生成特质,及其在北宋经学诠释学由“注经”转向“解经”之发展过程中的生存论意义。从学术价值上看,当下比较文学在国际的主流是比较诗学,本文从20世纪西方重要的诠释学理论思潮形成的视域,反观中国本土的汉语文化传统,对北宋经学诠释中提出的重要命题进行理论潜质上的抉发,有助于揭示中国诠释学潜在的理论特质,为构建中国经学诠释学的理论体系以及东西方诠释学的沟通对话提供新的研究视野。同时,本文将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的存在论诠释学作为主要的研究视域,一定程度地突破了以往研究中对于技艺论与方法论的偏重,有助于突显儒家经典诠释在意识形态权力话语的建构形成中具有的重要生存论价值与意义。在研究对象的定位上,本文力图走入东西方经典的“注疏传统”,一方面把“以‘理’求义”作为研究切入点,对以往研究中容易被忽视,但有着重要贡献的学者欧阳修、苏轼、王安石等的诠释个案投以重点的研究关注,有助于疏通北宋经学诠释学思想的发展脉络;另一方面,也将东西方经典“注疏传统”在本体论与存在论层面的交汇之处予以关注和探讨,特别是引入了基督教神学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与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354-430)《圣经》解释的原典,以及赫拉克里特斯(Heraclitus,约公元1世纪)对于荷马史诗的诠释原典等作为研究参照,有助于拓展中外诠释学比较研究的论域。并’且,本文在诠释学研究个案的选取上,关涉了《诗经》、《尚书》、《周礼》与《周易》这四部儒家经典的诠释,有着一定的涵盖面,将有助于初步地揭示不同儒家经典内部各自的诠释倾向性,也一定程度地呼应了赫尔曼·衮克尔(Hermann Gunkel,1862-1932)关于《旧约》文体的理论见解。从跨学科的角度来看,本文考察了经学与中国古典文学之间的密切学术关联。作为中国古代学术的主体,经学对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调控和规范作用,因此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从根源处说明宋代文学观念与创作实践的一些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