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写作目的是深入探讨目前乡镇政府法治建设难以推行的原因,通过实地考察和理论分析,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结论。在第一部分首先厘清基本概念,界定乡镇政府法治建设的内涵,论述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不容讳言,加强乡镇政府法治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乱象,防止执法人员侵权渎职,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改善乡镇执法环境,确保基层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在第二部分介绍乡镇法治建设体制现状和湖南省G镇的基本概况,重点阐述了 G镇法治建设现状。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其工作具有直面群众性、管辖全面性以及单一执行性等特点,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来形容基层工作的繁杂性恰如其分。由于基层工作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上级机关安排任务具有指令性与权威性,乡镇政府往往体现出"全能型"的工作特点,即无所不包、无所不管。但这就与行政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乡镇政府职能范围的划分限定产生了冲突,一些没有列入法律规定范围的职责却由乡镇来履行。在第三部分:对我国乡镇政府法治建设滞后根源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管理机制不合理、监督机制不完善,执法机制不健全,奖惩机制不成熟等问题。首先,行政监察制度难以真正执行到位。当前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中央正在推行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在试点地区建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将于2017年6月全部组建到位,这意味着现有的行政监察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虽然暂时未涉及到调整乡镇一级监察机关,但其肩负愈加重要的使命与任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其次,立法监督长期以来处于空转虚转状态,乡镇人大基本属于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再次,乡镇缺乏完整司法监督体系,司法权难以独立行使。虽然设置有派出法庭以及公安派出所,但是缺少相应基层检察工作室。最后,党政不分、镇村不和、权责不一等问题也一再制约着乡镇政府法治化建设。其次,乡镇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弊端被公共舆论频频曝光。由于奖惩机制不成熟,福利待遇较低,乡镇基层公务员士气较为低落,加之执行惩罚措施随意性较大,给乡镇基层法治化建设造成了阻碍。在第四部分中,笔者深入基层一线实践锻炼,获取大量资料。鉴于当前乡镇政府法治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工作有益经验对完善相关机制提出建议。比如:妥善处理党政关系、合理界定县乡事权和积极协调镇村关系等。再如,落实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监督权、完善专门监督机制,探索行政监察新机制和重视内部监督,健全行政问责机制。此外,完善以派出法庭、乡镇检察室为重点的乡镇司法监督力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第五部分提出了结论以及展望,对本文进行概况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