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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放在突出的地位。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湘江重金属污染十分突出,是湖南80%的重金属污染富集之地,已严重影响数千万人饮水用水安全问题。长期以来,湘江深陷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博弈之中,徘徊在“污染控制”和“污染治理”的两难处境。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不仅是湘江水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更是湖南省委、省政府长期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长株潭被国家定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政府启动了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综合防治政策、有效地推进了湘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进程。而国务院正式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湖南省将其列为“十二五”期间全省“十大环保工程”之首,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湘江流域内的市级政府是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首要主体,对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起着关键作用。由于湘江重金属污染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而行政区划无法改变湘江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如何加强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协作,避免陷入“公用地悲剧”的尴尬境地,已成为摆在湘江流域市级政府面前的迫切问题。本文以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为研究对象,从市级政府协作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并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完善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一是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其构成要素包括哪些?二是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三是国内外河流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机制的经验有哪些?四是如何完善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对策?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完成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论述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理论基础。主要界定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基本内涵、重要性和理论依据。第二,描述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主要论述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的基本类型、要素构成和运作方式。第三,阐释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现状。主要对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发展历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成因进行了分析。第四,对国内外河流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机制的经验借鉴。主要论述了国内外河流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机制的典型范例、经验及启示。第五,阐述了完善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对策。主要从完善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市级政府协作的组织会商机制、完善湘江流域市级政府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湘江水环境市级政府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湘江流域市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湘江流域市级政府协作的资源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以及完善湘江流域市级政府污染治理责任追究机制等六方面进行了论述。本文的主要创新工作有以下三点:在理论依据上,以利益共容理论、公共产品理论、行为博弈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深入分析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存在问题的成因;在研究内容上,分析了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构成要素,提出了完善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市级政府协作的组织会商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对策;在实践策略上,通过湘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市级政府协作机制的研究,对作为流域治理主体政府在流域水污染中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流域水污染愈演愈烈的原因,对我国政府解决诸如跨区域水污染这类负外部性问题提供政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