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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专项通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内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中国银监会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要求的一项系统性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自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至今,从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的四川省实际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七年。七年来,四川银监局从国定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开始,从农村地区最需要支持的客户群体开始,不断研究,不断探索,不断反思,明确监管目标,创新监管体系设计和监管手段运用,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初步走出了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试点之路。然而,相关实践经验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新生事物,因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同时,监管工作也面临着需兼顾金融安全与效率的严峻挑战以及增强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的现实需求。为此,在此背景之下,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四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创新实践模式进行全面分析,希望对其今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对全国其他省市同类监管起到更好的典范作用。本文以农村金融市场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不对称信息博弈理论、监管激励理论以及基于市场约束的金融监管理论等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支持,首先,对国外微型金融机构监管实践与四川新型农村金融监管的形成发展阶段进行了对比分析;其次,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的普惠型金融特征和参与同业竞争弱质性等突出特点以及有限监管资源与繁重监管任务的现实困难出发,对四川银监局突出市场定位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和重点风险监管等创新性监管实践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最后,在分析、总结、归纳四川新型农村金融经营情况、风险现状以及监管实践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四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提出了促进四川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和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