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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全国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吉林省残疾人数达到190.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03%,这一比重高于全国6.34%的水平。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业户口人数达到124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5.19%,比例将近一半。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农村残疾人口占比也较大,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容忽视。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经常遭遇各种困难,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使得农村残疾人的境遇更加艰难。社会不断地发展和经济持续地增长,却并未能及时给农村残疾人群体带来生活条件的改观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在当今社会中,农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和寻找工作机会时受歧视、被排斥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地伤害了残疾人群体的自尊心,一方面造成自身发展困境,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负担。为了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外部的社会环境,改善残疾人精神面貌,增进残疾人社会福祉,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国家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对残疾人群体在物质条件上进行补助和扶持,但是相较于城市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周边的环境以及得到的救助资源显然不如城市残疾人。因此,农村残疾人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亟需引起社会重视。本文首先梳理了现有的相关学术研究观点,并且阐述了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相关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其次通过对吉林省农村地区的残疾人进行抽样调查,了解到目前吉林省的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果,但仍然存在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就业率偏低,收入处于低水平等问题,困扰着农村残疾人群体。再根据这一群体具体的境况和救助需求,分析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社会保险、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吉林省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问题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