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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关注点。在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与财政自主权,地方政府或通过采取本地相对于其他地方的税收优惠措施或政策降低企业或居民的生产经营成本,或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改善本地的投资发展环境等各种形式来进行财政竞争,以吸引居民、企业等税源的流入。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体制变革使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与资源配置权限相对独立,进而为我国地方政府间进行财政竞争提供了条件。而随着“财权逐渐上移,事权逐渐下放”,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成为必然结果。 当前对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研究,多是选择一个角度,或税收竞争或财政支出竞争,而结合发达国家规范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进行系统比较研究较少,这使得相应规范缺乏说服力。本文选取美国、德国、日本三国,从中外比较角度出发,分析国内外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及其规范,最终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使得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能够促进全民福祉提升。 通过对比美、德、日与我国的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的表现形式,可以发现各国所采取的竞争手段、形式、过程极为相似,均为由初始的单一的注重税收竞争向税收竞争与财政支出竞争并重转变,最终目的是通过改善投资者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以吸引外来的投资者(税源)落户本地。美、德、日三国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竞争时也付出过惨痛代价,“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积极寻找更加合理的规范来约束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尤为必要。不能否认西方国家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体现的优势,要客观地认识到西方国家政府在下列方面的经验,为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财权与事权的划分,既要明确角色定位,划分事权,即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以及各级政府的职责,又要明确财权,以匹配事权,确定地方主体税种,规范税收优惠与税收征管;二是财政竞争的一种变相形式——转移支付制度,要将重点放在“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上,加快横向转移支付研究,还要加强转移支付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地方政府间财政信息沟通,构建地方政府间财政利益协调机制;三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的全面、科学完善,不仅要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重新确定,研究如绿色 GDP指标等体现居民社会福利的指标,还要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的组织体系逐渐完善;四是深入细致推进政府预算改革,加强其对财政竞争的监督力度,同时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逐渐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五是根据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完善促进财政良性竞争的法制环境,来约束政府行为,为社会谋福利。 总的来说,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运用对比分析方法,通过对比我国和美国、德国、日本政府在财政竞争方面的经验,能够较为全面地分析出国外政府规范财政竞争的原因,并为我国财政竞争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在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做一个补充基础上,为提升我国财政绩效做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