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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近9亿,占全国人口的70%,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约70亿亩,但从世界范围来讲,我国又是个农业弱国,人均耕地面积只占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三分之一,且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及城镇化进程也不断推进,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何发展农村经济,补强农村发展短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实现农村土地高效利用,让农村土地价值增加则是打开农村经济发展瓶颈钥匙。农村土地流转有利用土地规模化利用,增加土地附加值,土地流转是否活跃则反应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改变及经济发展程度,因此,我国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律也在不断变迁及也在不断完善。但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深入推进,也带来了许多纠纷及问题,该类纠纷因为涉及面较广,因农村历史因素、村民自治、农村习俗等原因,错综复杂,处理不当,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我国虽然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及法律解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虽有法律依据,但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各地习俗不一,有些地方村民法律意识较弱,村民自治权突出,行政处理不当,导致诸如“农村承包经营权取得的问题、承包合同效力问题、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问题”等问题发生。农村土地作为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具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功能,因此,妥善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对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积极作用。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的第一线,有较为丰富工作经验,希望能通过本文写作,强化对其他学者此类研究理论学习,摸索规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及常见纠纷进行分析,归纳总结,不断创新,为司法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