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外脑”的程序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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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外脑”是为地方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智力辅助的法律主体,是专家咨询制度的组成部分。聘请的“外脑”与政府的法律关系为双务行政合同法律关系,它不同于政府的“内脑”,具有独立性。“外脑”的理论基础有风险社会、专家理性、新行政和正当程序原理,其目的是提升行政决策的理性程度。在现实实践中,“外脑”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在程序规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外脑”效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聘请程序中政府泛滥聘请、聘请呈现主观随意性,造成“外脑”在知识方面的局限性和利益价值上的不中立。在咨询程序中行政权干涉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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