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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航天活动的不断发展,外空环境越来越脆弱。显然,外空战争或其他武力冲突都会导致外空环境发生不可逆的变化,因此,空间攻防能力对于一国国家安全的意义无比重要。空间攻防能力的建设恰恰是更好地制约和阻止外空战爆发的最为现实的途径。终极的解决方法,自然是通过国际法规定外空部署武器和使用武力的非法性,就像中国与俄罗斯多年在裁军谈判会议所做的努力:2008年和2014年分别提出两版《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空间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PPWT)草案。但PPWT的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这也反映了对于这个“终极手段”达成国际政治共识,尚需时日。外空自卫的政治需求,是决定外空自卫权解释的根本因素。外空自卫权的解释过程实际是不同的政治需求博弈和均衡的过程。换言之,外空自卫权的法律一致性取决于政治意志的一致性。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外空自卫权的讨论尚处在开始阶段,学界的讨论也尚未深入。是否应当承认外空自卫权、非政府实体能否成为实施外空自卫权的主体?如何界定外空武力攻击?外空预先自卫是否合法?外空自卫权是否应该和如何遵守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比例原则和结果可控原则?这些问题中大部分,还没有明确的答案或被充分深入地讨论。本文共六章,分别对外空自卫权的含义、性质、必要性、行使外空自卫权的主体、目标和客体的合法性、行使外空自卫权前提的合法性和行使外空自卫权的限制进行了阐述论证,最终得出结论。外空自卫权的讨论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它的实质是政治需求,但法律的论证将对政治需求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引发和促进这样的法律论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