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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体制变革的遗留产物,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采用的是“双轨制”的运行方式,而“双轨制”的一大弊端,便是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的巨大差别,引发了一系列的舆论压力,并且对财政支出负担的影响同样不容小觑。为解决这一问题,自2008年开始国务院便首先在小范围内的几个试点城市展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并轨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试运行,虽然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2015年初《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改革也宣告正式开始。按照《决定》的相关规定,此次将进行的改革是覆盖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并轨”,而非此前所讨论的将机关与事业单位分开改革的方案。而全面的“并轨”也意味着更广泛的涉及面以及更大的规模。对于改革而言,面临的最终问题在于隐性债务显性化之后巨大的转轨成本的消化流转问题,而作为处理转轨成本的第一步,如何对转轨成本进行合理的测算,便成为了当下的重中之重。本文以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的各项规定作为出发点,以山东省在《决定》中设定的转轨基年(2014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及退休人员构成情况为样本,运用精算理论并且充分考虑了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实际工资增长率,缴费率,缴费年限等因素,得出一个大体的范围数额。在模型的构建过程中,首先从个人的角度出发,以精算平衡为原则,最终得出替代率,缴费率之间的关系,得到的结果以期能为“并轨”后各项法律规章的出台提供参考。第1章为绪论部分,指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对国内外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制体制方面的现状等文献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创新之处以及不足。第2章为一些重点名词的定义解释,以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新文件的解读。对于转轨中需要遵循的原则及改革意义进行了陈述。第3章为个人养老金缴纳和领取的精算模型,主要是从个人角度为出发点,构建一个“标准”人的养老金缴纳、收支模型,从而可以近似探讨整个社会的养老金体系。以及如何利用养老保险的补充替代率计算职业年金部分的缴费率第4章作为实证部分,以山东省转轨基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为样本,运用一系列精算方法,分部分给出了转轨所需的大致成本。第5章粗略的对转轨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给予了分析评价,并对转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变动情况结合实证给出了一定的参考。第6章对前面提到的各种转轨成本的解决途径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最终给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