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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是监管当局的行政行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都要求银行监管研究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监管只有十几年的历史,监管实践说明,银行监管需要科学理论指导。监管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良性互动机制,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本文第一部分阐释了金融监管理论。首先,政府作为公众代表需要监管银行。银行服务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市场失灵和银行业内在特点,要求政府干预银行,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其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和服务社会的中介机构,必须接受监管。这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银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但是监管是一把双刃剑,产生了直接成本和间接效率损失。监管模式和监管行为选择正是寻找监管效率和监管成本的最佳结合点。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银行监管实践中的问题及其成因。我国的银行不同于西方国家的银行,这是研究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前提。但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又处于不断向国际银行靠近和趋同的过程中。中国的银行监管不能脱离自身的实际,更不能忽视国际银行监管的成功经验。理论研究不够是导致我国银行监管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的银行体制改革和有效的银行行政监管都是监管研究的重要课题。银行目标与监管目标统一在银行业的稳健发展上。二者没有良好的结合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第三部分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大框架。有效的监管必须紧扣现代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的形成机理。解决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内生动力不足是一个基本措施。增强商业银行的内生动力需要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企业制度。社会监管资源的充分运用可以保证监管有效性,是行政监管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充分运用社会监管资源要求信息披露透明化、行业监督自律化、社会监督大众化。广泛的国际监管合作是世界与中国的共同选择。稳定的金融环境是世界各国的“公共产品”。国际监管合作的基础是巴塞尔委员会有效监管的 f\硕士学位论文 V沉乱y *仆几rS*旧IS核心原则,合作的动力来自各国政府金融稳定的需要。有效监管必然是控制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 本文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运用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分析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从理论推理和实践总结两个方面,揭示监管的动因、意义,剖析了中国监管实践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出了有效银行监管的举措。 本文创新点在于:创新性地对监管动因从银行本质和银行管理的内在规定性进行全面、深刻阐述;指出了理论研究滞后是我国监管滞后的重要原因;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的体制和二者的互动关系揭示监管不力的深层原因;在监管理论和监管实践基础上进行演绎推理和经验锤炼,尝试性提出了有效监管、持续监管的大框架和实施有效监管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