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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后股改时代的来临,市值管理成为上市公司更好反映公司内在价值以吸引投资者的最佳选择。然而市值管理协议不够公开透明的特性,为市场操纵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2014年12月19日,证监会首次指出以市值管理名义配合违规信息披露的市场操纵行为的出现,然而直到2017年8月11日的HKM公司市场操纵案才成为证监会的第一个惩处案例,其监管难度可见一斑。本文以HKM公司市场操纵案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取证难度高的情况下判别此类市场操纵行为的思路,并针对此类市场操纵行为的特点,对防范和治理这类市场操纵行为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首先梳理了市场操纵和市值管理相关的文献综述,对市场操纵和市值管理的内涵做了阐述,并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异同;其次对HKM公司股价操纵案的脉络进行了梳理;接着使用事件分析法、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法分析HKM公司的股价是否偏离了可比指数和基本面,以期为此类市场操纵行为的判别提供思路,分析得出HKM公司的股价偏离了可比指数,但未偏离其基本面;最后本文由特殊向一般推广,总结了此类市场操纵的特点及表现形式,并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认为立法须要进一步完善以做好行政与刑事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保护各方权益;证监会须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和完善申诉、听证制度,证券交易所须要加强一线交易监管,并强调监管职能各方要加强协作配合;上市公司应注意合规操作并保存交易决策的证据用以自证;投资者需要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同时要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