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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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五千多年的农业文明形成了丰富的村落文化,数不胜数的乡村部落孕育并承载了丰富的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积淀,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人民的智慧和精神。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当前非物质文化保护治理中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包括政府、市场及其他的社会力量,非物质文化保护模式的转变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合作主体利益协调不够、管理与传承人才缺乏、监督监管不到位、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阻碍了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因此,如何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怎样界定各主体的责任义务、以何种方式整合各方资源来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保护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科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
  本文通过文献法、实地考察法、案例法,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综述以及现有研究成果,对当前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现状及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选取杨柳青镇和八门城镇为案例进行研究,从公共管理角度探求完善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对策。通过分析两种合作模式的运行方式,总结归纳其合作主体、合作方式、资源整合方式、保护资金来源,进一步分析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中存在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探究实现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路径。最后,从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健全多元监督管理机制、推动筹资渠道多元化几个方面,来提出对天津市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优化对策。希望研究对天津市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也为我国其他地区的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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