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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分级的河网是物质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淡水生态系统,同时也是流域综合管理的基础。在以“河长制”为代表的流域综合管理过程中,河网按行政边界被人为“打碎”。然而,现有的河流识别方法仅仅关注河网的自然分级属性。本研究以北京市为例,研究了河网在天然流域划分和行政边界打断下对应的河流分级统计特征,揭示了流域综合管理中流域天然边界和行政边界的矛盾,为“河长制”实施过程中河长的合理调配以及流域的可持续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首先,分析了河网在天然流域划分下的河流分级统计特征。采用30m×30m DEMs提取了北京市河网,采用Horton分级法则统计了天然流域划分下各级别河流的河流数目、河流频度、分支比、河长比、面积比和弯曲度等河流形态结构参数。研究表明,北京市河网分为11级,统计所得6~11级的河流38条。北京市天然河网的平均河流频度、分支比、河长比、面积比和弯曲度分别为0.852,3.630,2.184,3.832和3.705。第二,分析了河网被行政边界打断后河流的分级统计特征。分别将北京省级、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划与河网叠加,并统计被各级行政边界打断后河网的一系列形态结构参数。结果表明,随着行政级别的降低(省-县-乡),行政区个数增多,行政边界对河网的打断频率增加,河流的“行政碎片化”程度增加。对河流分级统计特征的影响为:各级河流(河段)数目增加,各级河流的平均长度、平均分支比和平均河长比均减小。第三,揭示了流域综合管理中的主要矛盾。通过比较天然流域划分和行政边界打断后两种情况下管理河流所需的河长数目,发现天然河流从源到汇的完整性和行政边界对河网的碎片化是实施以“河长制”为代表的流域综合管理过程中的最大矛盾。通过设置河长数目的规则,估算出在天然流域划分下,管理北京市流域面积≥10 km~2的河流数目需要469个河长;而在流域行政边界打断后,管理北京市流域面积≥10 km~2的河流数目所需的省级、县级和乡级河长数目分别为76~77,178~334和1052个。为城市实现“河长制”中所要求的河湖管理全覆盖提供了理论依据。本研究阐明分析了行政管理对河网分级特性的影响,为流域的可持续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