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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慈善捐赠事业得到了初步发展,2008年地震引发的捐赠规模更是空前的,这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希望,但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从制度层面完善,还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慈善事业捐赠主体构成是复杂的,而对捐赠主体的相关研究却很少,本文主要研究政府、企业、个人三类捐赠主体的行为。主要从捐赠主体的现状、行为方式特征、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来研究。从现状来看,中国慈善事业以企业捐赠为主要资金来源,捐赠水平较低,个人捐赠的参与率低,但普通民众捐赠正在发生一些积极变化,2008年个人捐赠首次超过企业捐赠。捐赠主体的行为方式呈现以下特征:动员机制行政化,政府是动员捐赠的强大动力,政府机关捐赠用类似于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方式动员,而企业捐赠也多是在响应政府的号召和劝募下进行的,因为企业受到政府在生产经营、税收等诸多方面的管制。动员机制单位化,单位在动员捐赠方面仍然保留着类似计划经济时期一样的独特作用,尤其是在个人捐赠的动员上个人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发挥主要作用。捐赠途径集中化,政府和官办慈善组织承揽了绝大部分慈善资源,民间慈善组织生存空间有限。根据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关系,企业捐赠途径分为全权委托型、合作开发型、独立运作型。表现形式多样化,捐赠时间、劳务等新形式层出不穷。慈善事业捐赠主体的捐赠行为还同时受到文化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组织因素、制度因素等多种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和制约。捐赠主体的发展呈现出构成多元化、企业捐赠战略化、平民慈善升温的趋势。根据以上捐赠主体行为方式特征和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促进捐赠主体积极捐赠:完善慈善事业法规和制度建设、弘扬慈善文化、鼓励捐赠主体多元化、强化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加强监督,建立公正透明的慈善信息披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