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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交易技术进步、信息处理和传输手段改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活动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金融分业经营管制政策,越来越多金融机构热衷于兼并收购多元化经营。混业经营成为当前国际金融发展趋势之一。1999年11月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世界金融业开始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实行混业经营的有利方面很多,诸如:降低银行风险、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降低成本等等,但是实行混业经营也带来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加大。当前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金融业实行的大都是混业经营的模式,其监管模式主要有统一监管模式、分头监管模式以及不完全监管模式。 根据人大代表今年3月10日表决通过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中国人民银行分拆重组而成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正式成为下届政府的直属机构。这样,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构成了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监管架构。我国已建立起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体制。与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各业之间的业务界限最终会被打破,整个金融结构会重新组合,新的跨行业的股份制金融机构会日益增加。鉴于我国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将长期存在,中国混业经营的模式将是超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具有特色的专业化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 因此,建立混业经营制度应是我国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金融业整体素质提高和监管能力增强的重要标志,还是我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提高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