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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时空变异规律特征及驱动因素,得出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科学建议,从宏观上指导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采用的研究方法有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功效函数法、秩相关系数法和系统聚类法。
研究结果:(1)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在1998年至2007年10年间呈现以下四个时间特征:一是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近十年整体持续提高;二是广州、深圳和东莞土地利用集约度呈接近直线上升趋势,在近三年里趋向平缓;三是珠海、佛山和中山土地利用集约度呈多峰值上升趋势;四是惠州、江门和肇庆土地利用集约度呈较小波动上升趋势。(2)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广州市、深圳市为一级,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最高;东莞市、中山市为二级,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处于中等水平;珠海市、佛山市为三级,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低于广州、深圳、东莞和中山;惠州市、江门市为四级,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最低。(3)区位条件是导致珠三角城市土地在空间布局上由核心向外围递减的直接原因,人口因素是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提高的重要驱动力之一,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具有重要作用,政策因素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起到影响和制约作用,城市产业结构差异是集约度由核心向外围递减的重要原因。
研究结论:(1)珠三角城市的土地利用集约度水平在1998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整体持续提高。(2)近十年空间分异明显,以珠江口为核心向山区腹地梯形递减。(3)广州、深圳等六市土地利用集约度近3年趋向饱和。(4)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个别城市集约度呈现多峰值变化。本文建议珠三角主要城市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1)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监控指标,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加大投资力度,通过产业转移承接沿海发达城市的资金和产业,进一步提高山区腹地土地利用效率。(3)珠三角沿海发达城市需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加方式,重点发展高新和创意产业,突破土地利用资源匮乏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4)实施“三旧”改造,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进一步挖潜土地产能。(5)协调发展城市三维空间,重点开发城市地下空间。(6)促进“三规”协调,探索土地集约利用新途径。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点:(1)在于把交通运输用地和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两个重要评价因子纳入珠三角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完善和补充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2)评价的分析结果为产业转移政策和“三旧”改造政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3)在借鉴他人的基础上,引入应用综合判断模型评价珠三角城市土地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