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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内的延伸。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教育公平也是达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20世纪后半叶以来,国际组织对推动教育公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其中,成立于1961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教育公平政策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对经合组织的教育公平政策进行梳理有助于了解国际上教育公平政策研究的最新进展,丰富教育公平政策的理论研究,也有助于借鉴国际上优秀的教育公平政策实践,为我国教育公平政策的制定与实践提供新的思路。OECD的教育公平政策具有阶段特征。受社会需求的驱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教育公平政策把个体教育机会均等置于社会这一更广的背景下进行考察;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随着就业问题的上升以及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等因素的影响,OECD的教育公平政策走向经济驱动,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对促进个体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9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知识经济的确立和全球化进程,OECD的教育公平政策开始走向数据驱动,对教育公平数据的收集成为教育公平政策领域内的工作核心,教育公平政策制定走向“基于证据”。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发展过程中,OECD逐渐形成了对教育公平内涵的新的认识。OECD认为教育公平包括公正与全纳两个维度,而在这两个维度上又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与结果使用公平四个方面。OECD对教育公平的理解具有鲜明的机构特色:首先,重视结果公平与结果使用公平;其次,重视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的统一;最后,重视校外因素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把教育公平置于社会制度系统中进行考察。作为教育公平内涵具体化的教育公平指标,OECD所建构的与教育公平相关的指标也深刻体现出这些特点。中国与OECD在教育领域内的对话始于1999年。通过全球教育论坛、增强型合作、地区路径等方式,OECD的教育公平政策已经开始对中国基础教育评价的理论和实践、中国教育指标体系建构的理论和实践以及第三级教育的研究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