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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表达能力的重要组成,书面表达能力在人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是指小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它是可观察的和外显的学习过程。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则是考虑到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以现有的课程标准为基础,遵循分类制定和可操作的原则,以“可观察的学习成果”为评价依据,以促进学生学习质量为目的,注重学生在书面表达过程中的能力生成的一种学习成果导向的评价体系。它不仅仅可以作为教师教学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学生学习的依据和动力。本文除绪论外,总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小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内涵、能力表现的内容及书面表达能力对于个体发展的意义。本章中界定了书面表达、能力表现、表现标准等相关概念的内涵,分析了书面表达能力对于小学生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在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确定了小学生书面表达能力表现的内容:书面表达能力的结构、书面表达能力的学习结果以及能力表现的具体指标。第二部分,制定小学生语文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的理论基础。本章中明确了建构小学生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的理论依据,分别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以及彼格斯的SOLO分类理论,它们共同为表现标准的建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小学生语文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制定的现实基础。能力表现标准的制定要以现行的课程标准为基础,并且可以借鉴国外研究的相关经验。因此,本章着重介绍了我国的课程标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课程标准以及美国的学科能力表现标准,着力从三者的对比中得出启示,取长补短,为能力表现标准的制定提供参照。第四部分,小学生语文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的建构。本章进一步确立了制定小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依据,明确了能力表现标准的基本内容及制定步骤,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小学生语文书面表达能力表现标准,并进一步提出了“基于标准的教学”这一建议,以落实表现标准“促学促教促评”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