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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四千年法制文明的漫长发展进程中,冤假错案就像无法治愈的顽疾,一直存在并侵害着司法文明。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数起惊人雷同的重大刑事错案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也令社会公众对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因此,如何构建科学的刑事错案预防体系以最大程度减少直至消灭刑事错案便成为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研究课题。本文以刑事错案的研究范畴厘清为逻辑起点,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对刑事错案的界定、成因以及预防对策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梳理,并从实然层面对我国当前存在的刑事司法错误进行分析与探究。全文分为引言、正文三个部分、结语。第一部分,刑事错案理论基础概述。论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刑事错案概念的不同观点以及理论上刑事错案的分类,概括介绍了我国刑事错案理论研究的基本情况。在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学界对刑事错案的概念没有统一、权威定论的情况下,如何准确地界定什么是刑事错案,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刑事错案的判断标准,理论研究的切入点亦应在于此。笔者认为,在刑事错案判断标准的问题上,要坚持将“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作为刑事错案判断标准的最高追求,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将作出刑事处理决定所依据的“证明标准”作为判断刑事错案的根据。第二部分,刑事错案成因论。讨论研究刑事错案的预防对策,认为构建治标又治本的刑事错案长效预防机制其前提是对刑事错案的各种致错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刑事错案目的在于指导和服务刑事司法实践,这一部分从我国的证据立法、司法体制、执法环境、司法人员素质四个角度进行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为刑事错案预防对策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刑事错案预防论。基于前述成因的分析,笔者将刑事错案置于人权保障和法治建设的宏观背景之下,提出完善刑事错案防范机制得从以下方面来进行:首先,在立法层面上加强维护被指控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司法人员秉承现代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发挥刑事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其次,完善证据制度,制定科学明确的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最大程度避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证据的收集与运用错误发生刑事错案;论文最后提出,防范刑事错案,需要构建一个诉讼程序构造科学、司法体制完备、司法环境独立、司法人员素质过硬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改革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方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