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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理论和法律保护问题,在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实践上,我国也还没有确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其以侵犯名誉权进行间接的保护。但是,我国已经快步进入网络社会,侵犯网络隐私权的事件日益增多,阻碍了网络经济的发展,仅以现有手段保护网络隐私权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理论研究的不够,有关的法律保护制度比较滞后,使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也是远远不够的。本文分四个章节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丰富了网络隐私权的研究内容,对网络隐私权理论研究和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有一定的意义。第一章回顾了隐私、隐私权的产生和发展,论述了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的定义和内容,并比较分析了网络隐私权和传统隐私权各自不同的特点,辨析了网络隐私权和网络上的隐私权的不同点,说明本文主要研究的是网络隐私权。第二章归纳了十一种比较常见的侵犯网络隐私权的形式,从网络本身特性的角度分析了网络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的原因,论述了侵犯网络隐私权的危害性,并从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指引网络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网络,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融入国际社会、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论证了对网络隐私权进行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三章介绍了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并归纳了当今世界保护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三种主要模式:立法规制模式、行业自律模式、技术保护模式,分析评述了其中两种最重要的保护模式:立法规制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的利弊、冲突和协调,分析了各国采用不同模式的原因,最后提出我国应该采用以行业自律为基础的采用国际标准的立法规制模式。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论述了我国大陆地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有关建议:制定完善的隐私权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原则性规定;根据原则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强制性的网络隐私权保护登记制度;就个人信息的转让做出相关可行性规定;保障信息主体参与制定规则的权利;对相关技术手段的认可与限制;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救济机制;加强不同法律制度间的国际合作;建立有效的网络行业自律机制;建立有效的网络隐私权流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