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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养老保障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在我国,近70%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多数是靠农民个人缴费,政府对农村养老问题常常是以政策扶持为主,没有给予充足的财政支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自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新农保覆盖人数不断增加,覆盖面逐渐扩大。但是,在新农保推进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新的财政问题。尤其是县级财政运行状况成为制约新农保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理论角度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属于典型的准公共产品。政府理应承担主要的财政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的供给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从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实践和国外农村养老的经验来看,政府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正处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依靠政府财政支出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是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加强社会保障的必然选择。本文选取以湖北省为例,立足于新农保背景下,运用相关的理论,试图从湖北省财政支出对农村养老保险支持的角度出发,对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历程和模式进行系统的梳理。其次,本文还通过分析现阶段湖北省县级财政运行的现状,从宏观层面把握财政运行整体方向,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不同县市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探索当前县级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出面临的困境,并找出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基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下,寻求新的解决思路,以促进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概述论文研究背景、意义、国内研究和国外经验述评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阐述农村养老保险、县级财政支出相关理论。第三部分研究湖北省农村养老保险需求及县级财政状况。第四部分分析湖北省“新农保”试点区财政支出的现状。第五部分探讨国外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出的比较和借鉴。最后部分提出县级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出中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