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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价旅游活动是指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根据该合同,相应地为旅游者安排旅游途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活动的一种旅游活动。包价旅游活动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旅游活动类型,以包价旅游合同为法律基础。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旅行社承担着保障旅游者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文基于包价旅游合同关系的范畴,从合同违约的角度出发,选取包价旅游合同关系中旅游安全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出该类型旅游安全事件所引发的违约之诉的归责原则和责任类型等问题,然后以包价旅游合同关系中旅行社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内涵入手,针对安全保障主体义务的类型、主要内容、责任承担顺位和减轻或免责事由等方面进行整体性的研究并对包价旅游安全管理机制的构建进行第一阶段的探究。在对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地提升包价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提出第二阶段的完善建议:包括严格落实并完善旅游立法保护、合理运用商业保险、通过应急管理建设推进我国旅游安全应急机制救援机制的构建并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水平等多方面处置应对和机制完善的举措对策,以期对包价旅游活动的良性发展和我国旅游业安全保障水准的提升起到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