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国际税收竞争和避税地的存在,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简称CFC)得以产生。受控外国公司是指在免税区或低税区设立的,由本国居民股东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的外国公司。跨国集团将利润留滞在受控外国公司所在的避税地,以达到在母国少纳税或延期纳税的目的。这种避税行为严重侵害了各国征税主体的税收利益,各国纷纷出台了受控外国公司规则(CFC规则),以打击受控外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但是当今CFC仍然存在,而且由于数字经济兴起,各种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使得经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更加隐蔽和迅速,让跨国企业利用受控外国公司进行避税更有可趁之机,同时加大了各国政府国际反避税难度。2013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启动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随后15项具体的BEPS行动计划于2015年10月全部发布。其中第一项《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及第三项《强化CFC规则》即是针对当前数字经济和现有的CFC规则提出应对和改进建议。我国作为G20成员国也积极响应,2017年6月,中国政府作为首批签署方,在法国巴黎签订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并表达了我国参与改进国际BEPS问题的决心。本文内容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介绍受控外国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等;第二章,分别介绍了数字经济和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尤其是针对数字经济的特点和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六大要素做了详细介绍,为后文陈述做好理论铺垫;第三章,分析我国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受到的数字经济的冲击和挑战;第四章,介绍BEPS行动计划第一项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挑战内容和第三项关于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内容,罗列和分析国际上典型国家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主要内容,借鉴他国应对方案;第五章,站在我国税制立场,结合OECD发布的BEPS行动计划建议和其他国家受控外国公司规则,联系我国现有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和相关法规条例,给出我国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的策略和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