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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民众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极大变化,人们对于爱情、婚姻、家庭的态度及选择也悄无声息地发生着改变,随之给当代婚姻家庭关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血缘及婚姻关系为纽带而组建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是否和谐、美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开展家庭观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黑格尔的家庭观属于现代家庭观,他在批判地继承了先前家庭观的基础上,将家庭观纳入《法哲学原理》中的客观精神下的伦理视域中加以研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黑格尔家庭伦理观,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和揭示了黑格尔家庭伦理观及其当代价值。 第一章旨在梳理黑格尔家庭观的理论来源及形成,并对黑格尔家庭观的构成及家庭的解体进行了论述。 第二章是本文的重点,主要阐述黑格尔家庭伦理观的主要内容。其着重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家庭伦理观是“伦理共同体的存在”,其基本原则为爱的原则,而爱与自由意志经过相互否定与排斥,最终达到辩证统一的普遍性联系。爱与自由意志的辩证统一观点也是本文的创新点所在。 第三章主要是对黑格尔家庭伦理观的辩证分析。黑格尔的家庭伦理观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一方面其将婚姻家庭之根本上升为伦理诉求,给法学意义上的婚姻增加爱的因素,认为婚姻家庭是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另一方面黑格尔家庭伦理观自身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需要警惕和规避。 第四章是在分析论述我国当前家庭观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挖掘黑格尔家庭伦理观的当代价值。 研究黑格尔关于家庭伦理的理论,可以为巩固我国现代婚姻家庭关系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从而为指导我国民众的爱情、婚姻及家庭生活,为和谐、健康的婚姻家庭生活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