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血红素氧化酶—1在早产儿脑损伤及近期预后评估中的临床价值

来源 :扬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eren0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早产儿脑损伤(brain injury in premature infants,BIPI)是新生儿生后常见的脑损伤类型,临床上主要以脑室周围白质软化(periventricularleukomalacia,PVL)和脑室周-脑室内出血(periventricular-intraventricular hemorrhage,PIVH)为表现形式,严重者可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甚至死亡,给社会及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早产儿脑损伤缺乏特异性临床症状及体征,目前早产儿脑损伤的诊断及预后评估主要依赖影像学检查,如头颅B超、头颅磁共振(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等。但由于头颅MRI检查时间长,无法床旁操作,不适合危重早产儿早期检查;头颅B超对弥漫性脑损伤不敏感等特点,BIPI早期发现困难。血红素氧化酶-1(hemeoxygenase-1,HO-1)具有抗氧化、抗炎及抗细胞凋亡等作用,可减轻新生儿缺氧缺血后神经细胞损伤,因而血清HO-1水平可反映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的病情危重程度。本研究通过研究血红素氧化酶-1、白细胞介素-6水平及振幅整合脑电图(amplitude integrated electroencephalography,aEEG)、行为神经测定评分(neonatal behavioral neurological assessment,NBNA)的关系等,旨在探讨血红素氧化酶-1评估早产儿脑损伤及近期预后的临床应用价值,以期为临床提供新的思路和诊断方式。方法1.选取2018年07月至2019年02月在苏北人民医院产科出生,24小时内转入该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的80例早产儿作为研究对象。所有入选患儿胎龄均小于34周,出生体质量小于1500g,日龄0~24h,且排除合并(1)新生儿胆红素脑病、神经系统感染、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染色体疾病及神经系统畸形、其他系统多发或严重畸形者;(2)中途放弃治疗、死亡、失访等资料不完全者。2.收集入选患儿的一般资料,包括性别、出生体质量、胎龄、分娩方式等。3.所有入选患儿均于生后24h、3d、7d采集静脉血2ml检测血清HO-1及IL-6浓度,并于生后2~3 d常规行床旁头颅B超检查,出院前每周或隔周复查一次;1周内行aEEG检测;纠正胎龄40周时(或出院前)完成NBNA、头颅MRI及复查aEEG等检查。4.根据头颅B超及头颅MRI结果分为PVH-IVH组、PVL组(PVL合并有PVH-IVH者纳入PVL组)、无脑损伤组。5.实验所得数据及相关资料均采用 SPSS 24.0(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 24.0,SPSS 24.0)软件进行检验及描述,其中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比较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以均值土标准差(X±S)表示,正态分布、方差齐性资料多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组间两两比较时采用Bonferroni事后检验多重检验;方差不齐计量资料,则采用K-W秩和检验。应用Pearson线性相关分析血红素氧化酶-1与早产儿脑损伤及近期预后的相关性。血红素氧化酶-1水平、白细胞介素-6水平、aEEG评分、NBNA评分对脑损伤和/或预后预测价值用诊断试验评价,指标采用敏感度、特异度、约登指数等表示;以敏感度为纵坐标,(1-特异性)为横坐标,绘制ROC曲线,并以SPSS24.0软件计算,比较血清血红素氧化酶-1、白细胞介素-6水平及aEEG、NBNA评分ROC曲线下面积(Area Under Curve,AUC),结果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本研究共纳入80例研究对象,其中PVH-IVH组21例、PVL组8例、无脑损伤组51例。三组入选对象的一般资料:性别、胎龄、出生体重及分娩方式等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2.三组早产儿不同时间点血清HO-1、IL-6水平及一周内aEEG评分比较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F分别为 17.13、17.12、13.66、66.41、65.43、68.53、28.14,均P<0.01)。PVH-IVH组、PVL组不同时间点血清HO-1、IL-6 水平均高于无脑损伤组,一周内aEEG评分均低于无脑损伤组,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组间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时,PVH-IVH组与无脑损伤组、PVL组与无脑损伤组间各指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PVH-IVH组与PVL组组间各指标比较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3.三组早产儿纠正胎龄40周时aEEG评分、NBNA评分比较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F分别为13.92、18.59,均P<0.01)。纠正胎龄40周时PVH-IVH组、PVL组的aEEG评分明显低于无脑损伤组,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纠正胎龄40周时PVH-IVH组、PVL组的NBNA评分亦明显低于无脑损伤组,差异均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而PVH-IVH组与PVL组组间aEEG评分、NBNA评分比较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4.血清HO-1与血清IL-6呈正相关(r为0.814,P<0.01);与一周内aEEG评分呈负相关(r为-0.671,P<0.01)。血清HO-1水平与纠正胎龄40周时aEEG评分、NBNA评分呈负相关(r分别为-0.631、-0.666,P均<0.01)。5.血清HO-1的ROC曲线下面积为0.810,约登指数为0.498,灵敏度为75.5%,特异度为84.3%,对应的最佳阈值为87.30pg/ml;血清IL-6水平的ROC曲线下面积为0.926,约登指数为0.794,灵敏度为93.1%,特异度为86.3%,对应的最佳阈值为62.45 pg/ml;一周内aEEG评分的ROC曲线下面积为0.891,约登指数为0.784,灵敏度为78.1%,特异度为96.8%,对应的最佳阈值为9.5分。纠正胎龄40周时aEEG评分的ROC曲线下面积为0.812,约登指数为0.577,灵敏度为78.4%,特异度为79.3%,对应的最佳阈值为9.5分;纠正胎龄40周时NBNA评分的ROC曲线下面积为0.848,约登指数为0.613,灵敏度为64.7%,特异度为96.6%,对应的最佳阈值为32.5分。结论1.早产儿脑损伤组(PVH-IVH组、PVL组)不同时间点血清HO-1、IL-6水平均高于早产儿无脑损伤组;早产儿脑损伤组生后一周内aEEG评分低于早产儿无脑损伤组。提示早产儿脑损伤发生时血清HO-1水平上升,其与IL-6水平及早期aEEG评分相似,同样可以反映早产儿脑损伤。2.血清HO-1水平与血清IL-6水平呈正相关,与一周内aEEG评分呈负相关。更说明血清HO-1水平与IL-6水平及早期aEEG评分一样,确可反映早产儿脑损伤。3.血清HO-1水平与纠正胎龄40周时aEEG及NBNA评分呈负相关,说明血清HO-1水平与aEEG及NBNA评分同样也能反映早产儿脑损伤近期预后。4.早产儿脑损伤患儿血清HO-1、血清IL-6水平及aEEG、NBNA评分特异性和敏感度均较高;ROC曲线下面积:血清HO-1水平面积与血清IL-6水平、aEEG评分及NBNA评分面积接近;进一步提示血清HO-1与血清IL-6和aEEG、NBNA相比,血清HO-1水平,同样确可作为早产儿脑损伤及近期预后评估的敏感、特异指标。
其他文献
梳理《体育教学原则》的设计思路,廓清《体育教学原则》的新订理念、特点及设计思路,希望能在教学者与学习者之间展开《体育教学原则》的学习研究,架起一座集思广益的桥梁.借
为了提高仿生机器人助力控制性能,进行仿生机器人助力控制系统硬件优化设计,提出基于PLC逻辑可编程芯片的仿生机器人助力控制系统设计方案,系统总体结构包括AD采样模块、助力
生活化思想政治教育是改变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脱离现实,走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困境的有效方式。文章论述了生活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涵、特征及其理论依据,并从教育理念
从姑息护理的起源、定义、等级划分、护士准入标准、护士职能方面进行综述,为今后我国对姑息护士能力的培训及提高提供借鉴。
泡沫金属是一种优秀的新型工程材料,由于其制备和应用的迅速发展而使其性能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性能研究方面,关于泡沫金属结构和性能的Gibson-Ashby模型,在国际同行中得到
从语文的地位和作用来看,高中生应该非常重视语文课程,可是事实却相反,好多学生对语文学习持冷漠态度,认为可学可不学,这种现象的出现与语文进行的是传统课堂教学有关。传统课堂教
给山羊分别实验感染肝片吸虫囊蚴 2 0 0、50 0个 /只 ,感染后每周颈静脉采血 1次 ,测定血液生理生化指标和抗体动态的变化。结果表明 ,山羊实验感染肝片吸虫后 ,血液中 RBC、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健康有序的推进使城镇发展迅猛。研究城市基准地价的时空演变及其影响因素不仅能了解城市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城市的地价水平,还可以预测未来的基准地价变化趋势并为其提供客观依据,以供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来完善市场,加强对基准地价的管理,为城市土地资源如何更有效的配置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
思想政治课的教化作用是靠真理的力量来实现的。所谓真理的力量,是指政治教师通过正确的教学方法及人格力量把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理论转化为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所谓人格的力量,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九条针对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此类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却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这其中尤其是广告用语性质认定和处罚适用标准争议颇多,出现了一些“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引发民众和学界讨论。浙江省杭州市方林富炒货店诉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湖区市监局)行政处罚案被称为“绝对化用语广告处罚第一案”,该案的程序完整,争议涉及用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