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家庭习惯法研究——以山东省L镇为例

来源 :青海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ming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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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正处于现代文明的建构时期,中国法治文明建设的路径深受以西方文化为主导价值的法治的影响。与此同时,民众依然生活在“乡土中国”,以农耕为经济基础的民族文化对该区域的社会生活具有普遍的指引和制导作用。该区域依然是在按照固有的婚姻家庭习惯法、家族法等“本土资源”维持常态的生活。这意味着我们在对西方的法律价值体系做出积极“回应”的同时,要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建构适合于本区域的民族法律体系。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各国在立法和司法中也将其视为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因此婚姻家庭法的研究极为重要。本文选取该地区的婚姻家庭习惯法进行研究,一方面通过其揭示人类社会婚姻家庭法的特性;另一方面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一些初步的思考和探索。  本论文在写作过程中,从科学角度出发,持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思想,在历史唯物主义价值观和辩证唯物主义价值观的双重指导下,以法人类学的研究视角,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传统婚姻家庭习惯法的主要内容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诠释习惯法的相关规范。分析探讨传统婚姻家庭习惯法与当代国家法结合的可行性,期望使传统婚姻家庭习惯法与国家成文法相融合,试图构建适合于本地区的民族法律体系,从而最大效能的实现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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