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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证券市场诞生三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资本市场在充分学习国际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走出了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道路。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从量变到质变跨越式腾飞,影响力逐渐从资本层渗透至实体层。在证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多元化金融服务、创新业务的发展也不断推进,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证券公司开始实施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业务迅速在我国发展起来,2015年6月市场高峰时期,沪深两市股票质押融资规模达到了1万亿,资金融出方80%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拓宽了上市企业股东的融资渠道,可以增强其资金流动性或满足项目投资需求。同时,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也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增长点,但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点。2015年7月及2016年1月两次系统性市场风险的爆发使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面临了异常严峻的风险挑战。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沪深两市330多次预警平仓的事实证明,证券公司在如何识别、计量及有效应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尚未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鉴于证券公司以上风险管理现状,本文在技术路线上,首先利用文献研究法对风险分类及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研究,得出相应的理论方法,对GL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总结其风险管理的措施。然后采用案例分析法形式引入相关股票质押案例,有针对性的分析GL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相关对策建议。本文以GL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按照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架构,以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分析,深入了解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制度流程、风险阀值等情况,结合融资方、融入方、质押标的的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为GL证券公司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方面给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