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减免法律制度是我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法中,税收减免是国家为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保护纳税人税法上的利益为目的,由税法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某些特殊的税收债务人税收债务的规范。税收减免权具体表现为税收减免权力和税收减免权利,是一种法定免除权,具有不可转让性。税收减免是税收立法的宽容,税收减免制度的存在有着其正当性和合法性。其正当性是在于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解决税收公平原则下的一般正义和个案冲突和制约税收减免权力;正当性使得税收减免权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同时,税收减免权因为遵循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而具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从而保障税法的的刚性和实质平等性。综观我国税收减免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税收减免法律制度存在权力滥用、授权立法不规范、执法权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严格贯彻税收法定主义对税收减免权的要求,通过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权利保障体系来趋利避害,使税收减免成为阳光下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