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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学龄前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研究表明,科学系统的运动干预对该年龄段儿童的成长发育有促进作用。当前,有关学龄前儿童体质现状的调查和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相关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对学龄前儿童实施运动干预具体方案的研究较少。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实验法、测量法、数理统计法等。选取北京市某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68名4-5岁学龄前儿童为实验对象,运用实验法,将实验对象随机分成两组进行对比,对实验组39名儿童实施特定的运动干预,主要加强实验对象的平衡素质、速度素质、灵敏素质和柔韧素质,并辅以力量素质、耐力素质练习;而对照组29名儿童只参加幼儿园日常的体育活动。实验周期为12周,每周实施2次运动干预,每次1小时。实验指标选取身高、体重、10米折返跑、双脚连续跳、网球掷远、立定跳远、走平衡木、坐位体前屈以及心率、呼吸差等为测试指标。分析实验组与对照组在实施运动干预前后各身体指标的增长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从而推断运动干预的有效性,其研究结果如下:1.对4-5岁学龄前儿童实施以平衡、柔韧、灵敏、速度素质为主,力量、耐力练习为辅的运动干预,可促进其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身体机能的发展。2.实施运动干预方案对4-5岁学龄前儿童体重的影响不具有统计学意义3.实施运动干预方案对4-5岁学龄前儿童身高的影响不具有统计学意义。4.实施运动干预方案对4-5岁学龄前儿童身高体重得分具有一定影响,女性身高体重得分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5.运动干预方案对4-5岁学龄前儿童的速度素质、平衡素质、柔韧素质、灵敏素质的发育都有一定的影响,且对平衡素质、柔韧素质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6.运动干预前后,干预对象立定跳远指标未表现出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表明该方案对4-5岁学龄前儿童下肢力量的干预效果不明显。7.运动干预前后,干预对象的心率、呼吸差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