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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具体到新闻传媒界,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社会的主要单元,满足人的合理需求,实现人的价值。传媒作为沟通情感承载文明的社会机构,在担负起传播人文关怀理念的任务之外,也要多层次、多视角地彰显人文关怀。情感类电视节目应以浓厚的人文关怀为宗旨,着力体现对人的情感生活的关注,对人们现实生存状态的关注,从而体现出重视人格尊严,满足精神需求的深度内涵。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情感类电视节目虽然标榜人文关怀,却存在许多伪人文关怀现象,违背了节目制作的初衷,使节目渐渐失去公众的支持,对其进行深刻反思已显得刻不容缓。本文以我国的情感类电视节目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参考相关的文献和资料进行基本概念的界定,结合个案分析法,对湖南都市频道曾经红极一时的情感类节目《寻情记》进行深度解析,着重辨析节目中的伪人文关怀现象,归纳、总结其表现形式,运用社会学、受众学知识探究其原因,分析其危害,最后结合传媒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伦理等相关学科理论,针对以上现象和原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以期使情感类电视节目回归到以人文关怀为本真的良性轨道上来。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介绍情感类电视节目的兴起与发展历程,并对情感类电视节目做了基本的界定,根据其基本的形式框架、占主导地位的节目形态对情感节目进行了分类。同时,阐述了情感类电视节目与人文关怀和伪人文关怀的关系,肯定了情感类电视节目的生产是为了人文关怀,但是也存在着伪人文关怀的一面。第二部分以《寻情记》为个案,从理性的角度对情感类电视节目中存在的伪人文关怀现象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漠视、对当事人内心情感的亵渎和对受众视听觉的狂轰乱炸三个方面分析了这些现象的外在表现,以及给当事人带来的情感伤害和对受众的社会公共道德冲击。第三部分深入剖析了节目中伪人文关怀现象泛滥的原因及危害。市场化运作模式下商业利益的驱使致使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传媒法规的不完善、社会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媒体从业人员的不良行径,再加上受众本身媒介素养普遍不高最终导致了情感类电视节目频频出现伪人文关怀现象。第四部分针对节目中存在的伪人文关怀现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这需要社会、媒体和受众三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切实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媒体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建设,尽快建立职能部门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公众媒介素养,构建和谐、健康、充满人文关怀的媒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