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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研究是一个新兴的领域,目前还没有完整的理论架构和体系,为了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体系,本研究在组织执行力理论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德尔菲法和数理统计法等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的实证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构建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理论与方法应用的可行性。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是指俱乐部的战略实施能力,是对俱乐部品牌、教练、管理者、球员、竞赛、无形资产等各种资源,通过有效整合而形成的成功实现俱乐部组织战略的综合能力。它包括心态、工具、角色和流程四大核心要素,这四大要素相辅相成,统一于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组织执行之中。第二,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就是通过比较分析职业足球俱乐部各个部门、各个运营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最终对该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组织执行能力做出全面判断的过程。其根本任务是对职业足球俱乐部实施组织战略综合能力的评价,是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运行有效性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论证。第三,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它由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四个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所构成。其基本内容包括职业足球俱乐部战略流程评价、人员流程评价、组织流程评价和运营流程评价四个部分。第四,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战略流程”、“人员流程”、“组织流程”和“运营流程”4个一级指标,“俱乐部战略的制定”、“俱乐部战略目标的分解”、“俱乐部人员招聘与选拔”、“主教练的绩效”等16个二级指标构成以及“俱乐部战略制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俱乐部针对政策的应变能力”、“俱乐部监督检查措施的有效性”等54个三级指标。第五,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评价指标体系中,四个一级指标的权重相比较,人员流程的权重系数最大,为0.2638;战略流程次之,为0.2575;组织流程排第三,为0.2502;运营流程排最后,权重系数为0.2286。第六,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的评价显示: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组织执行力总体评价属于“很好”评判级,其隶属于“很好”的程度为0.5561。四个一级指标的评价也都属于“很好”评判级,其隶属于“很好”的程度分别为0.4138、0.49、0.7338、0.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