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京津冀地区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级,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约束是京津冀地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多重约束中的关键所在,不论是结构调整、制度创新、技术改造,还是区域优势重建都需要必要的资金投入,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破除金融约束是破除技术约束、市场约束和地理约束等其他多重约束的内在要求。京津冀崛起客观上要求金融先行,推动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对于京津冀的振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金融视角研究京津冀的崛起之道,加快金融资源整合、推动金融创新、鼓励金融竞争、促进金融合作,为京津冀都市圈的形成和崛起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以京津冀地区金融一体化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对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的程度进行刻画、剖析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的动因及其存在的问题、影响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效果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地区金融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本文的核心观点为:
1.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决定金融一体化。区域金融一体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内在要求。区域金融一体化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区域政治利益的协调和安排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合作中发挥关键性作用。
2.形成一个核心,是区域金融一体化成功的要求。存在典型的区域金融合作的中心一外围模式,这是金融合作的一般规律。以金融中心为依托的金融集聚是京津冀都市圈形成崛起的关键。金融产业集聚是金融一体化的基础。金融中心是金融一体化的标志,信息流和资金流是金融一体化的核心。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客观上要求培育金融龙头,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3.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决定金融合作的层次,区域货币金融合作机制的扁平化是大势所趋。影响区域金融合作及其执行效果的因素很多,其中,信用和金融文化对于金融资源的整合至关重要。对于区域金融合作而言,内在的制度比外在的制度更为重要。
4.影响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效果因素很多,本文提出了一个五要素的分析框架,即从金融合作的参与主体、金融合作的目标、金融合作的领域、合作的方式和具体措施等来重新解释影响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效果的因为。
5.本文对京津冀地区金融一体化的模式提出了三种设想。本文指出京津冀都市圈的金融偏在现象严重,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推进金融一体化,关键是理顺京津冀地区内部各主要城市的关系,尤其是滨海新区和北京的关系。
本文对区域金融一体化进行了重新界定,本文认为区域金融一体化是一个复合型概念,具有多重涵义。本文认为金融一体化实际上是金融结构优化,金融发展趋同,金融开放深化,打破金融分割,金融合作不断加强,金融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的过程。本文利用数据对京津冀地区金融一体化程度及其演变趋势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中重要的发现是,我国区域金融一体化存在反复现象,区域金融一体化进程并不是简单的线性上升的。尽管这种区域金融一体化的重新界定和京津及金融一体化的实证分析的结果,与大多数学者的界定与实证分析结果不同,然而都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的,并不是本文的独创。本文的创新主要包括如下三点:
一是首次提出区域金融一体化过程的非线性过程。本文发现我国区域金融一体化过程不是线性过程而是非线性过程,导致非线性过程的因素很多,然而现行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地方条块分割的制约、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能力的制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在各地区的金融框架中,既有中央独资的国有银行,也有地方性银行,由于各银行的垂直管理和独立经营,加之又是双向负责制(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各金融机构之间很难在业务走向上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因而必然会阻碍着金融一体化的实现。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改革导致中国金融资源的纵向分割,地方政府介入金融改革后,导致中国金融资源的横向分割。中央银行应具有很高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央银行在承担区域经济与协调能力上还有差距,从而制约着区域金融一体的形成与发展。
二是构建了一个五要素的分析框架来剖析影响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效果的因为。本文认为,影响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的因素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主体、合作客体、合作手段和方式、合作机制等五个要素。本文认为,合作目标是否能够达成共识,合作的方式和手段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合作对象或者领域是否能够达成共识,合作主体的多寡及其共识能否达成,合作的机制及其利益分享是否科学,这对于区域金融合作成功至关重要。
三是提出了京津冀地区金融合作的三种模式。模式之一:京津为龙头辐射周边,北京作为上游,天津作为中游,河北和其他环渤海地区作为下游,采取上中下游模式。模式之二:以北京为龙头,引领其他城市的上下站位模式。模式之三:大小共生,平行站位,不是将协调权交给各个小中心,而是由新的独立性很强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协调(平行发展模式),或者由各个小中心组成环渤海金融合作委员会。本文认为,从长远来看,京津冀地区金融一体化的目标是:以“大小共生”,“服务至上”和“整合、互惠、创新、和谐"为基本原则,以金融服务观、金融功能观和金融共生理论为理论指导,采取“大小共生,平行站位,独立第三方协调”的平行发展模式,以国际金融中心为依托,以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为金融腹地,围绕地方政府、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五大核心内容展开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明确区域金融分工,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建立开放,自由,高效,稳定的,和谐的“大金融”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