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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对减贫的积极作用受到政府的重视,但是目前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不高。已有研究主要是站在贫困地区减贫成效角度来讨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战略意义,却忽略了参与扶贫对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债务融资贵的问题,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平均要高出2个百分点。本文从债务融资成本角度探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经济后果及在不同外部治理环境下的差异,有助于厘清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动机,为民营企业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供新的视角,也为如何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优势参与扶贫事业提供经验证据。本文在较系统的回顾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经济后果、社会责任承担与债务融资成本、机构持股对社会责任承担和融资成本的影响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研究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参与产业扶贫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的机制及不同类型机构持股下的影响差异。本文以2016至2018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发现: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参与产业扶贫能够降低债务融资成本;不同机构持股类型中,只有压力抵制型机构持股能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参与产业扶贫对债务融资成本的降低作用;相比于其他省份的民营企业,位于具有国家贫困县的省份的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参与产业扶贫对债务融资成本的负向作用更显著。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提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积极性、加强机构投资者的监督治理作用、完善扶贫信息披露为债权人提供更有效的信息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站在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丰富了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经济后果的研究,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提供新的视角。(2)丰富了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影响因素和机构持股治理作用的相关文献,为民营企业如何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供新思路。(3)以民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