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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权作为近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不仅对近现代民主理论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而且极大的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人民主权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宣扬主权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构成了现代政治统治权的合法性基础,一直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当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在各国得到基本解决及民主政体得以确立以后,由于规范的民主与实际的民主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民主就是人民统治或权力”这一古典民主概念便受到了质疑,人民主权理论也遭到了批判。作为近现代民主理论的集大成者,萨托利穷其毕生精力致力于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和政党制度研究,以其独特的民主理论视角显赫于政治学界。他对现实中混乱的民主观以及主流民主理论受到冲击颇为不满,因此希望重塑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在重塑该理论的过程中,他对民主的词源学定义提出质疑,并对人民主权理论进行了反思和批判。他认为,传统的人民主权理论只指出了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实际上人民不仅没有而且无法亲自参与政治权力的行使,权力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由此,人民主权具有虚伪性和不现实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传统的人民主权理论在现代社会容易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多数人的暴政和少数人的专制、决策成本的上升等。因此,他指出,随着社会的演进,对民主也应当作出新的界定;同时,还要对民主的核心——权力的归属和行使——进行根本性转变。经过论证,他认为,在现代社会应当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改为“一切权力不属于任何人”,将权力纳入法治宪政之下,从而实现权力的非人格化。本文以萨托利的《民主新论》为基础,在对其民主理论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以他对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为逻辑起点,找出批判的依据,并通过剖析其权力观转变的前因后果,力求理清他权力视角转变的内在逻辑脉络。在此基础上,指出萨托利对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及其权力观对民主理论产生的影响、实际意义,以及在论证过程中存在的局限性。最终,通过论证得出结论:萨托利的权力观虽然对实现权力的良好运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特别是对于当前我国提出“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该理论消解了民主的价值根基,使政治权力缺乏合法性基础,因此在这一点上是不可取的。政治权力的良性运行必须在保障人民作为主权者地位的前提下,探索程序性的制度设计,从而实现政治权力的归属与政治权力行使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