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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生育观念和生育动机随着生产力的快速提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由于缺乏财富投资和储蓄的途径,生育孩子并让孩子承担供养责任可以满足跨期消费需求,达到平滑消费的目的;若年老时遭遇经济危机或身患重病,子女能义务为父母提供支持,发挥防范风险的作用;此外,家庭总产出的增加主要依赖于劳动力投入量的增加,生育促使劳动力增加进而提高总产出,因此家庭对生育的依赖度极高,总和生育率和生育意愿也高。近年来中国居民的理想子女数呈下跌趋势,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政府所提供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务替代了生育的储蓄与保障等作用。此外,尽管中国传统生育观念中一般认为,男孩承担为父母养老和传宗接代的主要责任,更偏好生育男孩。但近十几年来中国人口性别比持续下跌,男性和女性的数量趋于平衡,这可能与基础教育的普及、文化建设的加强,以及社会保障对男孩养老责任的替代相关,因此公共服务对于弱化性别偏好可能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研究居民对总体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如何影响意愿生育数和性别偏好,对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意愿生育的数量和生育的性别偏好两个角度出发,考察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对于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高对居民的生育意愿有显著的挤出效应,满意度每提高1单位,居民的意愿生育数平均减少0.42个;此外,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高还显著降低了偏好生育男孩的概率,但对生育女孩的偏好没有显著影响。研究也发现,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对意愿生育数的影响存在群体性差异,对于尚未有孩子的居民,满意度每提高1单位,其意愿生育数则平均减少0.47个,对于已有孩子的居民,公共服务满意度对意愿生育数大于实际生育数的居民的影响要大于意愿生育数等于实际生育数的居民;对于无工作的女性,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高对其意愿生育数有挤出作用,但对有工作的女性而言,则无显著影响,这可能源自于这两类女性对自身定位的差异。本研究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在传统生育观念向现代生育观念演进的过程中,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起到了关键作用,政府在全面提高总体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同时,应重点抓养老和医疗两个方面,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倡导男女平等的生育观念和社会氛围,关注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提供高水平的儿童保育服务,降低女性(特别是职业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实现政策引导下的自适度生育,完成生育观念的现代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