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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概念以后,我国宗教事务管理便真正开始了法治化征程。在这之前,宗教事务的管理主要是依靠政策来引导和处理,管理手段主要是依靠传统的行政管理的方式,依法管理的观念还比较淡薄。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无论在立法上、执法上、还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制度的完善上,都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成就。尤其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行政法规的出台,是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当然,法治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短短的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法治化建设的不足和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如在立法上,没有一部专门的宗教法,只有位阶较低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和规章,其中还有很多有待完善;在行政执法上,缺乏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实践还需加强;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上,都有许多不足的地方有待健全和完善。因此,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阐释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相关理论概述,研究的思路方法等等。第二章介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发展演变,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源起。其二,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发展。其三,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不足与问题。第三章由点到面,介绍安徽省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进展,包括立法成就---《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机构设置的健全,最后以合肥、六安两市为例,介绍了安徽省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建设的发展。第四章为欧美国家宗教管理法治化的经验借鉴,首先描述了宗教管理的几种基本模式,然后分别介绍了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经验。第五章是推进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基本思路。首先简述了做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基本条件,然后分别从宗教立法上、执法方面、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健全与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三大方面提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