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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1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间的709个IPO公司样本,本文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IPO定价机制的效率。2001年到2004年,我国采用固定价格发行机制,其间共有300个IPO样本,占总样本的42.31%。从2005年到2009年,共有409个IPO采用询价制这种新方式定价发行,占总样本的57.69%。本文通过研究2001年到2009年的IPO抑价水平来评估中国当前IPO定价机制的效率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两个问题:1)询价发行是否比固定价格发行更有效率?2)在中国为什么询价制更有效率或缺乏效率。2001年到2009年整个样本周期,IPO的平均抑价水平为108.87%。所有的实证结果表明询价制并没有如预期一样降低抑价水平。询价制引入后,中国IPO的平均抑价水平为116.95%,高于固定发行价格时期的平均抑价水平97.84%。在中国,询价制缺乏效率的原因是:关于公司质量和事前不确定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投资者乐观情绪等外部原因。更特别的是,本文发现:i)询价制引入后,一些公司质量的代理变量对于抑价程度的影响仍然较小;一些不确定性变量如发行市盈率(即发行价格与每股收益的比率)(PRIEPS)对于抑价程度的影响会更强。这意味着询价制的信息透明度并没有降低其它外部效应。ii)询价机制中引入高质量的承销商,被视为“热门发行”的信号,由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都在关注机构的行动,从而导致更高的抑价水平。然而询价制采用后,高质量的承销商并没有提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抑价水平,它只对上证交易所的抑价有正向作用,但并不显著。iii)初步询价时的价格区间(PRIRANGE)、最终发行价格的调整比例(PRIADJUST),与抑价程度并不正向相关。原因可能是承销商倾向于在询价收集信息后进行价格调整。如果是正面信息,更大程度的价格调整会使折价程度降低,较小的调整则会使折价程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