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刑法保护

来源 :厦门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vx8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的发展与创造息息相关。人类无穷的创造精神开拓了人类文明史新的一页。要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保护,著作权的法律制度应运而生。有关著作权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人类的一项伟大发明,各类创作作品,包括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作品,均被赋予了著作权.因为有了创造,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得到提高,反过来又不断激励着人们奉献出更好的精神产品。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和应用,大量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应运而生,其中侵犯著作权犯罪也是日益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而现有立法对于这种新形势犯罪的规制显然是无力的。如何深入分析这种特殊环境下的新的犯罪形式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保障权利人的实际权利不至于流于空泛是本文的初衷。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语境,从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入手,通过与传统著作权的对比分析,进一步说明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成因、特点,进而揭示在新形势下对著作权人权利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文的引言部分通过立足于目前的形势,对目前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所面临的挑战作出分析,为下文作出铺垫。   第一章则对网络著作权作出具体的界定,并分别从作品的界定,归属以及权利内容等方面,与传统的著作权进行比较,尤其对数字作品与网络作品作出界定,从而表明网络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确实存有不同,并揭示出有必要加强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这一现实。   第二章通过对我国现有阶段著作权的刑事立法作出一定的梳理,重点分析侵犯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以及其不足的地方。   第三章则结合上述的分析以及当前的立法、司法现状,对我国著作权刑事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其他文献
国际商贸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国际运输行业的兴起。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有相当多的合同选择适用FOB条款。FOB条款中由买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卖方不是运输合同的签订方,无权对已交付运
随着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己成为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全球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环境保护成为了与自由贸易并肩的全球主题,而环境与贸易的冲突也越来越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门类齐全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近3000万,高等教育已进入大
网络议政的诞生,为广大普通民众参与议政提供了一个开放、便捷、互动的平台,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网络议政的
本文通过武术文化对大学生素质教育促进作用的研究,希望对高等教育院校提供一种武术文化素质教育的思路,开拓素质教育的空间,对当代大学生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找到一种解决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