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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产品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农产品竞争由国内市场转向日趋全球化的市场。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的问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出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制度变迁的产物,其出现弥补了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降低了小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有效解决了分散经营生产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2006年的10月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了法制化发展的轨道。但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并不如人意,而且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从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最后为促进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具体来说,本论文主要研究了八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明了本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方案设计及进度安排,本部分还对国内外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梳理,这部分为本研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基础,这部分首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界定,其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总结,使本研究存在现实的理论前提。第三部分为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这部分对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包括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和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三部分。第四部分为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这部分概括了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组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员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第五部分为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因素,这部分对影响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进行了总结,归纳出五类影响因素,分别是:农户自身因素、生产经营因素、运行机制因素、市场环境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第六部分为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贡献能力评价,本部分主要是通过实际调研获得数据,同时运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对通河县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贡献能力进行评价。第七部分为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这部分是在前六章的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第八部分为本论文的结论部分,这部分对本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