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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点用地范围不断地扩张,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矛盾的日益加剧,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给耕地保护带来了很大压力。开展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缓解城市建设用地供需不足的矛盾,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首先界定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和内涵,探讨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相关理论。然后依据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建立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评价和村级评价两级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农村居民点布局紧凑度(行政村平均规模)、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农村居民点投入强度(农村道路密度和每户拥有的饮用水井数量)、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益(单位居民点用地承载的人口数量和单位面积农民纯收入)。村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农村居民点布局紧凑度(行政村规模和村中心到镇中心距离)、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农村居民点投入强度(农村道路密度和每户拥有的饮用水井数量)、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益(单位居民点用地承载的人口数量和单位面积农民纯收入)。最后以乐陵市大孙乡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经过总体评价和村级评价,大孙乡属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利用的乡镇,在大孙乡下辖的27个行政村中,有9个属于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类型,15个属于适度利用类型,3个属于集约利用类型。最后,对大孙乡部分农村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原因做出了分析,造成大孙乡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村庄建设缺少规划指导。因此,要提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必须加强村庄规划,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中心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