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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体操类项目被列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必学内容,它在不同的目标体系中对体操类项目教学有着具体的要求,这充分肯定了体操类项目在中小学体育中的价值。在课程标准实施的过程中,如何改变传统体操类项目教学的观念,提高教师教学热情,客观的认识到当前小学体操类项目教学的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以株洲市主城区小学体操类项目开展情况为研究对象,对株洲市主城4个区随机抽取的24所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分析。问卷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对《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认知情况、体操类项目开设情况、体操类项目教学方法与场地器材情况、影响因素等,得出如下结论:1.株洲市主城区小学正在或者准备实施《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基本体操、韵律操、舞蹈在株洲市主城区小学开展的较好,竞技体操开展情况不容乐观。3.教材选用呈现多样化。4.株洲市主城区小学有较好的师资队伍,但体操类专项教师偏少。5.对《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比较了解,对体操类项目教学目标认知比较片面。6.株洲市主城区小学场地器材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且学校之间差别较大。7.影响株洲市主城区小学体操类项目开展的主要因素有:安全因素,体操类项目与升学考试的关系,体育经费及场地器材影响,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此外,学校的重视程度,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其它一些因素也影响了它的开展。根据调查结果,并结合相关专家提出的建议,针对株洲市主城区小学体操类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对策;1)体操类项目的教学内容;2)高等体育院系加强对体育教育专业体操类项目专项学生教学能力的培养;3)加大对体操类项目场地器材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发和利用校内的体育设施资源;4)重视体育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加强体操类项目技能的培训;5)注重开展有关体操类项目的课外活动与比赛;6)加强对株洲市体操类项目校本教材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