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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规模巨大的生态工程,自1998年开展试点,2000年在全国1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全面启动,长123.72平方公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占56.43平方公里,实施期限从2000年至2010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儿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表现出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宁夏南部山区一原州区林业局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过程中的机构设置、人员结构、服务运转等林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新时期天然林资源保护存农民认识不高,体系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等不利因素,只有积极有效的进行政策调整、应对入世的要求、才能满足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满足社会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以及满足林业生产全过程的要求等。研究认为,要从思想认识、机制、观念、体制、手段、目标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林业技术人员的队伍素质、拓宽服务领域等方面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推动林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论文深入调查了原州区天然林资源破坏的情况及其原因,结合机构设置,人员情况以及服务运转方面,分析了原洲区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中所采取的宣传、质量控制、技术和保障措施。以我国林业可持续性发展理论为指导,探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生态、经济、社会影响的因素。研究表明原洲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在生态效益方面主要表现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以及吸收二氧化碳,推测出,年生态效益总值约为23853万元。经济效益表现在十年后木材储备价值在194.5万元。动生产方式、农户劳动时间分配、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社会效益表现:农村经济发展、带动了后续产业的发展、使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并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国家今后制定和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林业企事业单位、林农应对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供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改善恶劣的生态环境和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大力发展林草业,使生态效益转为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新时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